【发改规划】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2016年06月03日,发改委正式印发《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优化提升长三角城市群, 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 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规划》定位是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性、 约束性文件。 规划范围 包括上海市, 江苏省的南京、 无锡、 常州、 苏州、 南通、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浙江省的杭州、 宁波、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舟山、台州, 安徽省的合肥、 芜湖、 马鞍山、 铜陵、 安庆、 滁州、 池州、宣城等 26 市。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