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规划】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发改规划】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资料共享 8年前 (2016-06-04) 浏览: 623 评论: 1

2016年06月03日,发改委正式印发《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优化提升长三角城市群, 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 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规划》定位是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性、 约束性文件。 规划范围 包括上海市, 江苏省的南京、 无锡、 常州、 苏州、 南通、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浙江省的杭州、 宁波、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舟山、台州, 安徽省的合肥、 芜湖、 马鞍山、 铜陵、 安庆、 滁州、 池州、宣城等 26 市。 规划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获批  “两省一市”扩展为“三省一市”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获批 “两省一市”扩展为“三省一市”

热点资讯 8年前 (2016-05-12) 浏览: 349 评论: 0

2016年05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培育更高水平的经济增长极。到2030年,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长三角城市群提出了五大任务,具体如下: 一要打造改革新高地。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的成熟改革经验,在政府职能转变、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金融、土地、产权交易等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开展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合作。 二要争当开放新尖兵。大力吸引外资,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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