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等决策部署,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根据绿色生活创建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以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其他城区人口 100 万以上的城市作为创建对象,鼓励周边中小城镇参与绿色出行创建行动。通过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降低小汽车通行总量,整体提升我国各城市的绿色出行水平。到 2022 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