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规划】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发改规划】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资料共享 8年前 (2016-06-04) 浏览: 623 评论: 1

2016年06月03日,发改委正式印发《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优化提升长三角城市群, 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 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规划》定位是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性、 约束性文件。 规划范围 包括上海市, 江苏省的南京、 无锡、 常州、 苏州、 南通、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浙江省的杭州、 宁波、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舟山、台州, 安徽省的合肥、 芜湖、 马鞍山、 铜陵、 安庆、 滁州、 池州、宣城等 26 市。 规划

「发改基础」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改基础」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资料共享 8年前 (2015-12-23) 浏览: 496 评论: 1

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改基础 [2015] 17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委)、规划委(局)、交通运输厅(委)、公安厅(局):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小汽车保有量大幅提高,停车设施供给不足问题日益凸显,挤占非机动车道等公共资源,影响交通通行,制约了城市进一步提升品质和管理服务水平。吸引社会资本、推进停车产业化是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改革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

GitHub 上的课程资料:清华、北大、浙大、上交等

GitHub 上的课程资料:清华、北大、浙大、上交等

资料共享 5年前 (2019-04-19) 浏览: 1790 评论: 0

今天分享一组 GitHub 项目,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中国科技大学的课程资料。 简单翻看了一下,资料以教材、PPT 、习题和笔记为主,比较适合各校的计算机专业本科生。 项目具体地址如下: 清华大学计算机系课程攻略 北京大学课程攻略共享计划 上海交通大学课程分享 浙江大学课程攻略共享计划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课程资源 俗话说,吃水不忘挖井人。如果您是相关学校的学生,请在享受各位学长劳动成果的同时,也能够发扬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到项目中去,分享自己收集的资料。 最后摘抄一段 《

【建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

【建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

资料共享 8年前 (2016-03-23) 浏览: 399 评论: 0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 建规[2016] 5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做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依据,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为本

我国大陆地区的典型公共交通方式

我国大陆地区的典型公共交通方式

资料共享 2年前 (2022-03-03) 浏览: 207 评论: 0

地面常规公交 快速公共汽车 北京:快速公共汽车 常州:快速公共汽车 无轨电车 北京:无轨电车 上海:无轨电车 有轨电车 南京:有轨电车 自导向轨道交通 上海:浦江线 单轨 重庆:跨座式单轨 轻轨 地铁 磁悬浮 北京:中低速磁浮交通 长沙:中低速磁浮交通 上海:磁悬浮

GB/T 50546-2018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

GB/T 50546-2018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

法律规范 6年前 (2018-09-03) 浏览: 477 评论: 0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千印发< 20 1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1 4] 1 89 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总则; 术语; 基本规定; 交通需求分析; 服务水平与线网功能层次; 线网组织与布局; 线路规划; 车辆基地规划; 用地控制; 综合评价。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增加了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服务水平指标,增加了城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法律规范 2年前 (2022-08-06) 浏览: 42 评论: 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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