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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8年前 (2016-06-04)  资料共享 |   1 条评论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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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06月03日,发改委正式印发《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优化提升长三角城市群, 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 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规划》定位是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性、 约束性文件。

    规划范围

    包括上海市, 江苏省的南京、 无锡、 常州、 苏州、 南通、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浙江省的杭州、 宁波、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舟山、台州, 安徽省的合肥、 芜湖、 马鞍山、 铜陵、 安庆、 滁州、 池州、宣城等 26 市。

    规划期:2016—2020 年, 远期展望到 2030 年。

    规划内容

    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顺应时代潮流, 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 从战略高度优化提升长三角城市群, 打造改革新高地、 争当开放新尖兵、带头发展新经济、 构筑生态环境新支撑、 创造联动发展新模式, 建设面向全球、 辐射亚太、 引领全国的世界级城市群。

    • 最具经济活力的资源配置中心;
    • 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 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
    • 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
    • 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排头兵;
    • 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

    构建适应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空间格局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优化提升核心地区, 培育发展潜力地区, 促进国土集约高效开发, 形成“ 一核五圈四带” 网络化空间格局。

    • 强化主体功能分区的基底作用;
    • 推动人口区域平衡发展;
    • 构建“ 一核五圈四带” 的网络化空间格局;
    • 打造一体化城乡体系。

    创新驱动经济转型升级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生态, 立足区域高校科研院所密集、 科技人才资源丰富优势, 面向国际国内聚合创新资源, 健全协同创新机制, 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 培育壮大新动能, 加快发展新经济, 支撑引领经济转型升级, 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

    • 共建内聚外合的开放型创新网络;
    • 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 营造创新驱动发展良好生态。

    健全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网络

    统筹推进交通、 信息、 能源、 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军地资源优化配置、 功能兼容、 合理共享, 构建布局合理、 设施配套、功能完善、 安全高效的现代基础设施网络, 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服务水平。

    • 构筑以轨道交通为主的综合交通网络;
    • 构建泛在普惠的信息网络;
    • 提高能源保障水平;
    • 强化水资源安全保障。

    推动生态共建环境共治

    优化提升长三角城市群, 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突出重要位置, 紧紧抓住治理水污染、 大气污染、 土壤污染等关键领域, 溯源倒逼、 系统治理,带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在治理污染、 修复生态、 建设宜居环境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为长三角率先发展提供新支撑。

    • 共守生态安全格局;
    • 推动环境联防联治;
    • 全面推进绿色城市建设;
    •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

    放眼全球, 接轨世界, 深化开放, 全面提升国际化水平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 提升对外开放层次;
    • 建设高标准开放平台;
    • 加速集聚国际化人才;
    • 培育本土跨国公司。

    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创新联动发展机制, 遵循市场发展规律, 以建设统一大市场为重点, 加快推进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改革, 推动市场体系统一开放、 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公共服务统筹协调、 生态环境联防共治, 创建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 长三角模式”。

    • 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
    •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机制;
    • 健全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规划实施

    • 加强组织领导;
    • 推动重点工作;
    • 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通知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规划[2016]1176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改革创新推动长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现代化,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和中西部地区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87号)精神,深化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扎实有序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二、请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任务措施,着力打造改革新高地、争当开放新尖兵、带头发展新经济、构筑生态环境新支撑、创造联动发展新模式。《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能,研究制定支持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政策,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创新、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会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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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据百度百科,南京都市圈成员城市包括南京、镇江、扬州、淮安、马鞍山、滁州、芜湖、宣城八市,共计31个市辖区、8个县级市和20个县,但是从《规划》来看,南京都市圈的范围大大缩水,变成了“宁镇扬”。对此,有评论认为这是南京都市圈的彻底惨败,详见:长三角规划暗度陈仓 南京得虚名而损实利(出处: 交通规划技术论坛)

      爱折腾的交通人 博 主 8年前 (2016-06-05)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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