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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6年前 (2018-09-13)  思辨明理 |   抢沙发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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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日子滴滴几乎置身风暴中心。犹记得上次空姐遇害案时,滴滴“积极配合、200万悬赏誓要追凶”的姿态还赢得了大众的赞扬。可再一不再二,这次的温州乐清顺风车杀人案彻底耗尽了群众的耐心。没有人再宽容滴滴,滴滴上市回笼资金的愿景怕是要一拖再拖。

    在讨论如今这件事之前,我们先回顾一下,空姐遇害案后,滴滴发出的声明:"出行安全是滴滴第一关注的事情,一直致力于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平台安全保障。滴滴正在与公安机关联手建立更完善及时的布控系统和侦破联动机制。也将在内部进一步完善司机安全和服务信用系统,以及加强针对乘客的安全措施,以最大程度地规避类似事件发生。"

    这个承诺里,笔墨之间让人失望,公安合作、信用系统,可有一件做到了? 社会监督?可不就是没人监督,才说是社会。要真的有人监督,怕就不敢做什么保证了(这次温州案后,滴滴删了之前空姐案的声明,这脸打得太响)。这空话又要说到什么时候! 看看滴滴出现以来的发案数据:四年发生50起性侵犯案例。其中,有2起故意杀人案,有19起强奸案、9起强制猥亵案、5起行政处罚案件、15起未立案的性骚扰事件。

    滴滴让出行更美好,所谓美好难道就是这一个个血淋淋的数字吗?想起《资本论》中妇孺皆知之言,“资本家每一个汗毛孔都滴着肮脏的血。” 寄希翼于这些企业家们良心发现,付出成本在事件发生之前未雨绸缪无异于痴人说梦。 可是话说回来,案件的频发,滴滴是否真的要负全责?在“卸载滴滴,从我做起”甚嚣尘上之时,我们是否忽略了什么?

    好的姿态,接受监管

    其实一个估值500亿的公司要没点儿是非才是奇了怪了,我联想到了一零年乔布斯接受关于“苹果代工商富士康的员工半年跳楼十三起”的采访: 按照乔帮主的说法,13起跳楼自杀案似乎真的与富士康关系不大。 企业家说辞固然不能照单全收,但仔细想来也似乎有理有据。

    根据2016年我国凶杀案的数据,每10万人0.62起。而滴滴仅16年6月至17年6月一年,通过滴滴获得收入的车主就达到了2108万。上文提到滴滴四年发生50例案件,这50例案件即使都当作凶杀案去计算,在这2108万的人群面前,也就相当于每年每10万人0.06起。 当然很多人会觉得,顺风车上案件频发。但黑车、出租车的发案率就少吗?

    汽车作为一个相对密闭、隔绝的空间,无疑是一个理想的犯罪场所。这实质上才是顺风车上案件频发的原罪,可这和滴滴有什么关系?以本次乐清杀人案的凶手为例,他蓄谋已久,已经在51家借贷平台欠下40余万元。对于这种已经打定主意报复社会的人来说,即使不通过滴滴,他也一定会有别的作案手段。因此没有任何信息表明,滴滴抬升了发案率。 但滴滴不能说这些。

    对于滴滴来说,在事情已然发生的情况下,最好的姿态就是接受“全社会的批评监督”。 看客事不关己,吃瓜的同时顺道骂两句滴滴。而滴滴也是哑巴吃黄连,孙子般地低头认错,只能以内部信的方式委婉诉苦。周瑜打黄盖,一切看起来那么顺理成章,理所当然! 但一个如花般烂漫的生命坠落就如此这般在简简单单的对滴滴的批评声中过去吗? 不!对于滴滴之外导致案发的因素来说,自始自终都躲在黑暗的角落。是时候谈一谈这些根源性的问题了。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上文已经提到,滴滴并没有抬高发案率。因此要想解决出行隐患,更重要的是降低整个社会的发案率。需要的是一个风清气正的中国,一个光天化日下的朗朗乾坤。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无疑是最大的。但从这个事件可以看出,政府在事发前,是毫无所作为的。事发后,却谴责滴滴,引导舆论。本来一个恶性案件的发生,是最应该问问当地政府的。但在这个事件上,滴滴却成了最大的谴责对象。多少人都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滴滴没有制法权,凶手更无惧于滴滴。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政府也是痛定思痛,积极约谈沟通各大网约车平台。

    这里不得不提到科技出行的先行者——美国Uber。在开通顺风车业务后,Uber平台也发生了多起恶性司机伤人案件,但Uber通过与警方合作,在自己的软件里面加入了内置的报警功能,如果乘客感到不安全,直接通过软件报警,系统自动将信息提供给911调度员。5分钟内,警方就可以赶到事发现场。这些滴滴其实都是可以做的,也是有意向做的(起码在之前的声明里有提到)。但不管有没有去做,都奈何不了中国政府出于隐私的保密,不可能提供支撑,所以这些也就无从谈起。

    历史是螺旋状进步的,每一次隐私与生命安全的碰撞都会使二者的分配更加科学,随着平台对安全出行的更加重视,政府与平台洽谈磋商,未来网约车的危险系数只会越来越小。 且说在我们这个时代,有比政党更深刻的力量左右着人们的行为。 从思想形态上来说,我们社会仍在有意无意地压迫女性。当然这也是男权社会所遗留下来的通病。

    滴滴事件出现后,很多网络视频都在技巧上教女生如何穿着保守,防止收到侵害。包括共青网在内的各大媒体都在传授安全打车指南……但却对这样一个事实无可奈何:国内妇女对于性侵的低报案率。不少女子被侵犯忍气吞声。偶尔有几个敢于揭发的女孩出现,却要面对难以承受的压力。而很多时候即使大闹一番对侵犯者的处罚却也是不了了之。

    这就更加助长了社会败类的肆意妄为。 在这样的文化大背景之下,意志不坚定的男性便放出了内心的魔鬼,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这种文化背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不是三天两头能改变的,需要一点又一点的积累。 再回过头来看滴滴。树大招风,滴滴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网约车平台,前有公司未成功上市导致股份泡沫,后有国有资本背景的首汽约车等竞争对手虎视眈眈,同时还要面临反垄断法的调查。

    技术无罪,管理该罚

    对于这些对滴滴不利的因素来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本来滴滴就应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但却在这关键时刻在出行安全上落下把柄。滴滴所挨的骂,一点不亏。 可滴滴又做了什么才落得个身败名裂呢? 回归初心,可以说,在以滴滴为代表的分享经济模式传开前,可能很少有人会想到,还能利用自己的空闲时间,开车上路扮演个兼职司机,接触天南地北、不同性格、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人,由此赚点外快甚至多一份收入。

    为了这个愿景,滴滴付出了很多,甚至已经亏损了40亿,才终于让这样一个互利共赢蓝图奇迹般地诞生在我们身边。 可这种共享模式又是那么脆弱,因为这和共享单车座椅插毒针,共享充电宝含有病毒一样,没有人知道一同共享汽车的那位,是位绅士还是名杀手。

    其实横向比较,可以看出,在中国,滴滴的竞争对手在顺风车业务方面也没有保证绝对安全的商业模式(神州专车甚至还未开通顺风车)。因此滴滴对于少有的赢利点顺风车,在舆论的逼迫下也只能壮士断腕。

    玛丽莲·梦露曾说,“如果你不能接受我最差的一面,那么你也不值得拥有最好的我”。每一个新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若是因噎废食,岂不太过可惜!火药诞生之初不知炸死了多少炼金术士,但最终却成为中国的四大发明。不如再加几分约束、给一点宽容。让这个新时代的四大发明在镣铐下一点点成长,更好地为人们服务,更少地引发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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